城市低保标准:从每人每月74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766元;
农村低保标准:从每人每月578元提高到每人每月766元。
城市低保边缘家庭标准范围:从每人每月740元-111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766元-1149元;
农村低保边缘家庭标准范围:从每人每月578元-867元提高到每人每月766元-1149元。
➤沈阳城乡低保金申请、审批和发放程序:
城市低保按月审批,低保金按月发放;农村低保按季审批,低保金按月发放。
(一)家庭人均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城乡低保标准的居民,由户主在每月(每季首月)5日前向户籍(居住)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二)社区(村)委员会受管理审批机关委托,采取入户调查、实地察看、邻里访问或者其他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情况和实际生活水平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核实结果公示。对无异议的进行受理登记,填写《社区(村)委员会协审联签单 》,在每月(每季首月)11日前报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对初步确认的申请人家庭人口、家庭成员人均收入、核算保障金额等情况进行复查,每月(每季首月)18日前报区、县(市)民政部门。
(四)区、县(市)民政部门对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通过沈阳市居民信息平台核对后,在每月(每季首月)23日前审批完毕,数据录入城乡低保信息管理系统。对不符合条件的,通过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五)批准后的新申请人员和续领人员名单,每月(每季首月)25日前由所在社区(村)委员会向居民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无居民举报的,由社区(村)委员会发放《保障金领取证》;有居民举报的,由管理审批机关负责核实,发现问题,予以纠正,并进行二次公示,由社区(村)委员会填写《公示结果回执单》,报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六)管理审批机关在接到申请人完备申请材料之日起,30日内完成审批,新申请人员和续领人员从批准后的下月5日起领取保障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