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地区自2009年起开始发行社保卡,早期发行的社保卡卡面上印有“有效期限:10年”的字样,自2012年发行第二代社保卡以来,卡面不再标注有效期。没有标注有效期限的社保卡,一般情况下不会因为超过十年期限而出现不能使用的情况卡。
现在很多城市都已经使用第三代社保卡,相比于一代二代社保卡来说更加的方便快捷,对于不需要换卡的人员可以到各合作银行即时制卡网点正常为需要制卡、补卡、换卡的市民提供个人即时制卡服务。不影响养老待遇领取、医保结算、金融服务等功能的使用。
二、哪三种情况下需要换卡?
1、如果您的社保卡是早期中国工商银行发行的金融卡号为16位的,超过10年有效期将受限无法使用,请及时办理新卡;2、如果您的社保卡损坏、卡面污损、残缺不能辨认,可直接申请换发新卡;3、如果您的社保卡基本信息有误或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关键信息发生变化时,请及时到各级人社业务大厅更正信息,重新办理社保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