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基础综合考试涵盖教育学原理、中外教育史、教育心理学和教育研究方法等学科基础课程。要求考生系统掌握上述教育学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了解这些学科研究的最新进展,能够运用相关理论和方法分析、判断和解决教育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
703教育学基础综合考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教育学概论:教育学的性质、任务、对象、范畴等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
2. 教育哲学:教育的本质、目的、价值观、教育理论等。
3. 教育心理学:学习、发展、人格、动机、行为等心理过程在教育中的应用。
4. 教育社会学:教育与社会、教育与家庭、教育与文化、教育与教育制度等。
5. 教学原理:教学目标、教学方法、教学手段、课堂管理、评价与考试等。
6. 教育评价与测量学:教育评价的目的、内容、方法和技巧等。
7. 教育法学:教育法规、教育管理、学校法规、知识产权等。
8. 教育经济学:教育经济学的基本概念、教育经济学原理、教育资源配置等。
9. 教育管理学:学校组织与管理、领导与决策、人力资源管理等。
考试形式一般为选择题、简答题和论述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