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12字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这一方针体现了我国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以人为本、注重预防、强化治理的核心理念,旨在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工作应当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同时,要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在新《安全生产法》中,安全生产12字方针得到了进一步确认和强化,以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开展。
安全第一
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必须把安全放在首位,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健康为代价换取发展和效益;
预防为主
要求把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心放在预防上,从源头上控制、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综合治理
要求运用行政、经济、法治、科技等多种手段,充分发挥社会、职工、舆论监督各个方面的作用 ,抓好安全生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