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由来:宋哲宗元祐四年(1089年)一月三日,苏轼来到阔别十五年的杭州任知州。元祐五年五、六月间,浙西一带大雨不止,太湖泛滥,庄稼大片被淹。由于苏轼及早采取有效措施,使浙西一带的人民度过了最困难的时期。他组织民工疏浚西湖,筑堤建桥,使西湖旧貌变新颜。杭州的老百姓很感谢苏轼做的这件好事,人人都夸他是个贤明的父母官。听说他在徐州、黄州时最喜欢吃猪肉,于是到过年的时候,大家就抬猪担酒来给他拜年。苏轼收到后,便指点家人将肉切成方块,烧得红酥酥的,然后分送给参加疏浚西湖的民工们吃,大家吃后无不称奇,把他送来的肉都亲切地称为“东坡肉”。
寓意:做官就是为人民办实事,解决人们的实际困难。人们送来的感谢物品,首先应该分发给一线的工作人员,他们才是最辛苦的。
东坡肉又名滚肉、红烧肉。是江南地区汉族传统名菜,属于浙菜系,同时也属于川菜系,以猪肉为主要食材。
东坡肉的主料和造型大同小异,主料都是半肥半瘦的猪肉,加入配料焖制而成,成品菜都是码得整整齐齐的麻将块儿,红得透亮,色如玛瑙,夹起一块尝尝,软而不烂,肥而不腻。
东坡肉相传为北宋词人苏轼(四川省眉山市人)所创制(一说为苏轼小妾王朝云在苏轼被贬黄州之际为改善饮食所创),最早发源地是四川眉山。原型是徐州回赠肉, 为徐州“东坡四珍”之一。
元丰三年(公元1080年)二月一日,苏轼被贬到黄州任团练副使。他自己开荒种地,便把此地号称“东坡居士”。这就是“东坡肉”的由来。在黄州期间,他亲自动手烹饪红烧肉并将经验写入《食猪肉诗》中。苏轼在徐州及黄州时烹制的红烧肉,只是在当地有影响,在全国并没有多大名气。真正叫得响并闻名全国的红烧肉,是苏轼第二次在杭州时的“东坡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