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备加油站经营条件的企业,需按市成品油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近期加油站发展计划,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拟建申请。
2、成品油市场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成品油经营企业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提供给当地土地管理部门。
3、土地管理部门将近期计划建立的加油站土地挂牌,通过公开拍卖方式,向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申请企业出让土地使用权。
4、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企业,向成品油主管部门提出新建加油站申请。经初步核准后,对符合条件、手续齐全的企业,向成品油市场行政主管部门申报。
5、县级成品油市场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后进行初审,并现场勘察,必要时组织听证,对符合条件、手续齐全的企业,具文向省商务厅申报。
6、省商务厅受理后,组织会审。对符合条件、手续齐全的申请企业在省商务厅网站上公示,无异议的下达批复,同意建设。
7、省商务厅同意建设的批复下达后,企业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建设竣工,并向当地成品油市场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当地成品油市场行政主管部门对验收和格、申请材料齐全、手续完备的新建项目,向省商务厅申领成品油经营许可证书。
8、省商务厅对申报材料齐全、手续完备的新建项目核发放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