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油费的收取标准按长短航线,800公里以下航线按800公里计算,以上则按1500公里计算。每超出4140元的基准油价100元,燃油单位收取率最高不超过每公里0.002908元。4800公里以下航线燃油最高标准=0.00002908*(国内航空煤油综合采购成本-4140)*800,800公里以上航线燃油最高标准=0.00002908*(国内航空煤油综合采购成本-4140)*1500。
燃油费
燃油费即成品油消费税产生的附加费,或者专指燃油附加费,包括出租车燃油附加费和航空燃油附加费。为建立规范的税费体制和完善的价格机制,促进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和结构调整,公平负担,依法筹措交通基础设施养护和建设资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特拟定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