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等级41—55分;E等级30—40分,转换基数为实际参加该选考科目组合的人数。
新高考赋分制就是将选考科目的考试成绩,按照从高到低分为A、B、C、D、E共5个等级,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分别约为A等级15%、B等级35%、C等级35%、D等级13%和E等级2%,对应赋分区间分别为:A等级86—100分;B等级71—85分;C等级56—70分;D等级41—55分;E等级30—40分,转换基数为实际参加该选考科目组合的人数。 也就是说,即使卷面成绩是0分,按照赋分原则来计算,每科也能得30分,两科共计6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