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火灾爆炸:油品具有易燃、易爆、易挥发、易积聚静电等特性,其中因汽油闪点较低(-43℃),自燃点也较低(280-450℃),属甲类火灾危险性物质,因而火灾爆炸危险性较大;1)油罐车向油罐卸油是加油站经营中的必然过程,也是加油站火灾危险性最大的工作过程。在卸油过程中产生的油气可从油罐逸出。在通气管口、密闭卸油口等周边均属于爆炸危险区域。因卸油量大,油气扩散的面积也相对较大,容易引发火灾爆炸。
2)在油品储存过程中,罐区是火灾爆炸事故的易发部位。油罐操作井口、通气管口、密闭卸油口及周边均属于爆炸危险区域,易产生泄漏。油罐一旦泄漏,油气与空气混合,浓度达到爆炸极限,遇明火即可引起火灾爆炸;
3)在加油时,如果未采用密封技术,使大量油气外泄,或操作不当使油品外溢等原因,在加油口周围可形成爆炸危险区域,遇点火源即可引起火灾爆炸。
4)可能的点火源有:油罐车排烟;流体静电、管道静电、工作人员人身静电;作业中使用工具产生火花;阻火器失效;雷击;罐区周围动火;电气线路不防爆,过载,接触不良;使用临时线路不防爆;外来人员吸烟、携带火种等等。
2、车辆伤害。加油站内停留车辆较多。油品罐车需进入加油站,到罐区接卸车;待加油车辆需进入加油站加油。站内车辆频繁进出,若行车不注意,或行车标志不明显,或超限运输,均有可能发生车辆伤害事故。可能的原因有:
1)行车路线错误,或缺少安全警示标志;
2)车辆超长、超宽、超载、超速行驶,刹车、灯光、喇叭、反射镜等装置缺陷;
3)司机疲劳驾驶、违章驾驶或误操作;无证上岗,心理不适等;
4)现场人员站位或行走路线不当,躲闪避让不及时;
5)作业环境照明不良,例如在黄昏时,或在车辆未开灯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