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灯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2、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非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1)转弯的非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优先通行;
(2)遇有前方路口交通阻塞时,不得进入路口;
(3)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的右侧转弯;
(4)遇有停止信号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5)向右转弯遇有同方向前行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在本车道内能够转弯的,可以通行;不能转弯的,依次等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