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凭证又称单据,是用以记录或证明经济业务的发生或完成情况的文字凭据,属于原始凭证的有火车票、领料单、增值税专用发票、产品入库单等,包括:
外来原始凭证:在同外单位发生经济往来事项时,从外单位取得的凭证,如火车票等;
自制原始凭证:由本单位内部经办部门或人员填制的凭证,如出库单等。
原始凭证是企业或个人在进行经济活动时产生的,能够反映该经济活动的基础凭证。这些凭证可以帮助记录或证明经济业务的发生或完成情况1。原始凭证有以下特征:
来源:原始凭证可以分为两类,即外来原始凭证和自制原始凭证。外来原始凭证是从其他单位或其他个人那里获得的,而自制原始凭证是由企业内部的经办业务的部门和人员填制的。
内容:原始凭证必须真实、准确和完整地记录经济业务的发生或完成情况。每种类型的原始凭证都有其特定的内容和格式。
使用目的:原始凭证不仅用于记录经济业务,还为后续的会计处理提供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