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适用范围,通知可以分为六类。
1、发布性通知用于发布法规规章。
2、批转性通知批转性通知即带有批示者意见、看法的通知。它是主要用在批转下级机关、部门、单位的有关公文,或转发上级机关、同级机关、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时所用的文本。
3、转发性通知用于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的机关的公文给所属人员,让他们周知或执行。
4、指示性通知用于对下级机关布置工作、阐述政策等的通知。有办理或执行要求,而内容不适于用命令形式的公文,一般也用指示性通知。
5、任免性通知用于任免和聘用干部,如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曾荫培等2人职务任免的通知。
6、事务性通知事务性通知又称告知性通知,主要用来处理一般性行政事务或其他事务性的工作。上级机关或部门要传达或布置相关事项,要求下级机关或单位执行或办理,常常会使用这种通知。 扩展资料:通知要保证内容的真实性。真实是通报的生命。通报的任何情况、事实都必须是真实的,不能有差错。通知的标题一般采用公文标题的常规写法,由发文机关+主要内容+文种组成。通知的发文对象比较广泛,因此,主送机关较多,要注意主送机关排列的规范性。通知的正文要写清楚通知缘由、通知事项、执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