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门课程的学分积点=学分数*质量绩点
60分以下质量绩点为0。
60到64质量绩点为1。
65到69质量绩点为1.5。
70到74质量绩点为2。
75到79质量绩点为2.5。
80到84质量绩点为3。
85到89质量绩点为3.5。
90到94质量绩点为4。
95到100质量绩点为4.5。
举个简单的例子:
比如2005年秋季学期我有一门课老师按照百分比算分我得了91分,他给了我A-,其它老师也按照百分比给了我三个A和一个A-,等于我秋季得了三个A和两个A-,每门课都是3个学分总共15学分,这样一来,我得秋季GPA可以这么算,4x3+4x3+4x3+3.7x3+3.7x3=58.2,然后用58.2/15=3.88,这就是我现在的GP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