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武年间,即明太祖朱元璋时期,即公元1368-1398年。
洪武是明太祖朱元璋在位期间的年号,也是明朝的第一个年号。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明朝军队攻占了元朝大都,结束了蒙元在中国的统治。后在洪武年间经过不断地整顿吏治、发展生产、恢复经济,出现了“洪武之治”。
洪武年间大事件
明洪武元年(元至正二十八年1368):正月四日、朱元璋在应天称帝,国号“大明”,年号“洪武”;七月、元顺帝北遁;八月、占领元朝国都大都,元朝统治结束。
洪武三年(1370):二月、制订科举法,设乡试、会试、殿试三级;八月、初开乡试。
洪武九年(1376):废除行中书省,由三司(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都指挥使司)管理,互不统领,向中央负责;九月、空印案发生,株连甚广。
洪武十三年(1392):正月、胡惟庸案,牵连被杀3万人;不设丞相,权归六部,废大都督府,改设五军都督府。
洪武十八年(1385):郭桓案发生,数万人受牵连被杀。
洪武二十年(1387):罢撤锦衣卫;逐步统一东北,基本统一中国。
洪武三十一年(1398):五月、太祖病逝,终年70岁。
洪武年间,即明太祖朱元璋时期,洪武是朱元璋的年号,即公元1368-1398年。
朱元璋(公元1328-1398年),幼名重八,改名兴宗,字国瑞,明朝的开国皇帝,在位31年。病死,终年71岁,葬于应天孝陵(今南京市城外钟山南面独龙阜玩珠峰下)。
洪武年间,朱元璋一共处理了四件大案,分别是空印案、胡惟庸案、郭桓案和蓝玉案,这四个案件被称为洪武大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