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法则是自然界里生物学方面的物竞天择、优胜劣汰、弱肉强食的规律法则。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不能适应环境,就只能被环境淘汰。同类竞争,异类共赢。强弱是可以逆转的,所以时刻要有危机意识。它包括两个方面的基本属性。一是它的自然属性;另一个是它的社会属性。自然属性是受大自然的客观影响,不受人性、社会性的因素影响。
森林法则(TheLawoftheJungle),是森林中大自然世界运行着的一种法则,即“弱肉强食”,弱者被自然规律淘汰,强者生存、繁衍、进化。森林法则由一位生于18世纪的英国作家约瑟夫·鲁德亚德·吉卜林(JosephRudyardKipling)在1894年的儿童故事《丛林之书》(TheJungleBook)中描写印度的森林故事时提出的。森林法则(TheLawoftheJungle),是森林中大自然世界运行着的一种法则,即“弱肉强食”,例如小动物、年老、体弱、受伤、残废的会给猛兽吃掉、或病死、饿死,给自然规律淘汰,余下强壮、聪明如人类的则可以进化,继续繁殖生存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