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商登记政策
1、企业登记和年检制度:推行“先照后证”登记制度;注册资本登记实行认缴登记制(除国务院要求实缴制企业);企业年检制度取消,实行年度报告公示制度
2、放宽企业登记限制:放宽经营场所登记条件、企业名称登记限制以及注册资本登记条
3、简化企业登记审查程序
4、优化企业登记服务体系
二、产业资金支持政策
1、对符合《鼓励发展产业目录》A档企业,依据其贡献,按标准给予“特惠级”产业资金支持政策:前两年支持金额不超过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10%;第3-5年支持金额不超过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8%;第6-10年支持金额不超过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4%。
2、对符合《鼓励发展产业目录》B档企业,依据其贡献,按标准给予“优惠级”产业资金支持政策:前两年支持金额不超过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8%;第3-5年支持金额不超过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6%。
3、对符合《鼓励发展产业目录》C档企业,依据其贡献,按标准给予“促进级”产业资金支持政策:前5年支持金额不超过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6%。
《鼓励发展产业目录》(科技型企业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