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毕业团组织关系转到单位的团组织、新的学校或者是户籍所在地。
1、大学毕业就业后,应由该基层团组织将团组织关系直接转到所在单位,学校团委不再负责其团组织关系的转出;若就业后所在单位没有团组织的,个人需将本人团组织关系随本人档案转到各地人才交流中心、原籍所在地居委会等基层团组织。
2、如果是继续升学的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到新的学校。
3、如果是没有找到工作的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到户籍地。
4、被派出国学习或工作的团员,时间在半年以上,其团的组织关系接转,应由省、市、自治区团委组织或党中央各部委的团委(政治机关)介绍到团中央组织部办理,或由团中央组织部委托有关团委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