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白诗歌理论主要是指以唐代著名诗人元稹和白居易为代表的诗歌创作理念。他们发起了新乐府运动,提倡“文章合为时而著,诗歌合为事而作”的创作宗旨。这一理论主张诗歌创作应紧密结合社会现实,关注民生,强调诗歌的惩恶扬善、补察时政的功能。在语言方面,元白诗派力求通俗易解,追求浅显明白的表达,使诗歌更贴近百姓生活。
元白诗派的诗歌理论具有鲜明的现实主义特征,重视写实和通俗,反映了社会现实和民生疾苦。他们的诗歌作品广泛涉及政治、经济、社会、伦理等方面,表达了对社会黑暗现象的批判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同时,元白诗派注重诗歌形式的创新,如白居易的《长恨歌》等作品,以叙事诗的形式描绘了宏伟壮丽的爱情故事,展现了诗人卓越的叙事才能。
总之,元白诗歌理论强调现实主义精神,关注社会现实和民生,追求通俗平易的表达,以及形式的创新。这一理论对后世诗歌创作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写实性的“新乐府”诗,风格也都是通俗平易。
他们发起新乐府运动,提倡“文章合为时而著,诗歌合为事而作”,追求浅显、明白的语言,即事成篇,“首章标其题,卒章显其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