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分为首服(即我们今天所说的帽子,包括冕、各种冠、巾帻等)、体衣(包括“衣”,即我们今天所说的上衣,如贵族们各种冕服;“裳”,即今天所说下衣)和足衣(即今天所说的鞋子,有履、屣、舄、屐等)三大部分。
衣冠服饰制度在夏商时期初见端倪,在周代被纳入礼制,依据穿着者的身份、地位各有分别。
商周时期,采用上衣下裳,衣用正色,为青赤黄白黑,裳用间色,为正色调配的间色。
以小袖为主,衣长在膝盖。领子袖口都有不同的花纹,腰部用条带。
春秋战国时期,深衣较为广泛的出现,百姓将深衣作为礼服。日常服饰为上衣下裳连在一起的袍或者较短的襦。
6春秋晚期,胡服传入,衣身瘦窄,一般为短衣、长裤、革靴,便于活动,先用于军队,后来广为流传。
夏商时期的鞋子为履,有复底有单底。有白色丝绸做的素履,有葛布做的葛履。
靴子来自于当时善于骑射的西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