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分类的标准:金额标准和品种数量标准,其中金额标准是基本的,品种数量标准。
A类存货金额巨大(占50%-70%),品种数量少(占10%-15%),应分品种重点管理;B类存货金额一般(占15%-20%),品种数量相对较多(占20%-25%),应分类别一般控制;C类存货金额很小(占10%-35%),品种数量繁多(占60%-70%),应按总额灵活掌握。
存货一般应作以下分类:
(1),商品。
指企业为销售而购入的物品。
商品在其销售以前,保持其原有实物形态。
(2)产成品。
指企业加工生产并已完成全部生产过程,可以对外销售的制成产品。
(3)自制半成品、在产品。
指已经过一定生产过程,但尚未全部完工、在销售以前还要进一步加工的中间产品或正在加工中的品。
(4)材料。
指企业用于制造产品并构成产品实体的购入物品,以及购入的供生产耗用的不构成产品实体的辅助性材料等。
外购的零部件,一般也归入此类。
(5)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
指为了包装本企业产品而储备的行种包装容器和由于价值低易损耗等原因而能作为固定资产的各种劳动资料。
在不同行业企业,存货的内容和分类有所不同:在制造业企业,存货主要分类为:原材料、委托加工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在产品、产成品等。
在建筑施工企业,存货主要分类为:库存材料、低值易耗品、周转材料、委托加工物资、在建工程。以及所属工业企业的产品、库存产成品等。
在商品流通企业,存货主要分类为:商品材料物资、低值易耗品、色装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