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局是属于政府部门管理的一个既是行政部门又是事业单位的一个特殊单位,因为林业局下设的单位有木材检查站,林业检查站,这两个检查站的员工属于事业岗。
林业局属于行政事业单位。
县级林业局机关的领导干部属于行政单位,其下属单位属于事业单位。林业局中的正式人员一般都是公务员编制,不是事业编制。但林业局下属的二级机构一般是事业单位。林业局是国家和省、市、县等各级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担负着各自所辖区域内的林业生态规划建设、林业产业指导与管理、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病虫害防治和森林资源保护等重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九条
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林业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林业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可以确定相关机构或者设置专职、兼职人员承担林业相关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履行森林资源保护监督检查职责,有权采取哪些措施
1、进入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
2、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对可能被转移、销毁、隐匿或者篡改的文件、资料予以封存;
3、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来源非法的林木以及从事破坏森林资源活动的工具、设备或者财物;
4、查封与破坏森林资源活动有关的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