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退役士兵这一概念存在演变的历史。以《兵役法》实施为标志,之前称之为复员士兵,之后称之为退役士兵。复员士兵是指1954年10月31日开始试行义务兵役制以前参加中国工农红军、东北抗日联军、我党领导的脱产游击队、八路军、新四军、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志愿军等,持有复员退伍军人证件或经组织批准复员的士兵。退役士兵是指1954年11月1日开始试行义务兵役制以后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持有退伍或复员军人证件的士兵。从1958年起,每年都有一批服役期满的义务兵退伍。
建国以来,退役士兵安置始终围绕两条主线:
一是城乡二元安置,二是城镇户籍士兵指令性岗位安置。
随着时代的变迁,该模式的制度能量已经释放完毕,制度执行已经陷入重重困境。必须实现双重转型,以实现妥善安置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