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示计算方法的符号叫做运算符号。如四则计算中的+、-、×、÷等。
加号“+”是加法符号,表示相加。
减号“-”是减法符号,表示相减。
“+”与“-”这两个符号是德国数学家威特曼在1489年他的著作《简算与速算》一书中首先使用的。在1514年被荷兰数学家赫克作为代数运算符号,后又经法国数学家韦达的宣传和提倡,开始普及,直到1630年,才获得大家的公认。
乘号“×”是乘法符号,表示相乘。1631年,英国数学家奥特轩特提出用符号“×”表示相乘。乘法是表示增加的另一种方法,所以把“+”号斜过来。另一个乘法符号“?”是德国数学家莱布尼兹首先使用的。
除号“÷”是除法符号,表示相除。用这个符号表示除法首先出现在瑞士学者雷恩于1656年出版的一本代数书中。几年以后,该书被译成英文,才逐渐被人们认识和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