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术中的加法、减法、乘法、除法运算统称为四则运算。四则运算的起源很早,有的几乎与数字同时产生,其中我们常见的罗马数字中便有体现,例如:罗马数字6写成VI,即5加1的意思;罗马数字4写成IV,即5减1的意思。
虽然这只是简单的加、减法,但仍然属于四则运算的范畴。
中国古代很早就有关于四则运算的记载。在战国时期李悝编写的《法经》中,就载有一段事例,其中涉及加法、减法、乘法和除法。而在我国春秋战国时代,“九九歌”就已经被人们广泛使用。
在当时的很多著作中,都有关于“九九歌”的记载。“九九歌”不仅能用来计算乘法,还可以用来计算除法,《孙子算经》上就有“凡除之法,与乘正异”的记载。
虽然四则运算早已出现,但四则运算的运算符号是从15世纪才开始逐渐被使用的。
加号“+”和减号“-”是在15世纪由德国数学家魏德曼首创并使用的。乘号“×”是在17世纪由英国数学家奥特雷德最先使用的,他把加号斜过来写,用来表示乘。除号“÷”则是在17世纪由瑞士学者雷恩首创并使用的,他用一条横线把两个圆点分开,表示分解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