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一、基础养老金的计发办法
根据《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最低缴费系数+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个人累计缴费年限×1%。
江苏的基础养老金的计算办法,有一个特别之处,就是引入了最低缴费系数这一概念,这是跟其他省份基础养老金计发办法不一样的地方。
什么是最低缴费系数?这是从参加工作或参保至退休时各年的缴费系数的平均值,各年的缴费系数为当年缴费工资与同期省公布的缴费基数60%的比值,并按小于等于1取值。
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退休时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平均缴费工资指数是指本人当年缴费工资额与当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比值的平均值。
比如说,缴费工资4000元,职工平均工资5000元,那么缴费工资指数就是4000÷5000=0.8,计算出每年的缴费工资指数,然后取平均值,就是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再比如,缴费15年,每年按照60%档次缴费,那么每年的缴费工资指数就是0.6,平均缴费指数就是0.6×15÷15=0.6。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办法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按照现在的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表,60岁退休对应139个月,55岁退休对应170个月,50岁退休对应195个月。
江苏省退休养老金=基础退休工资+个人账户退休工资
个人账户退休工资=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退休年龄和当时的人口平均寿命来确定。计发月数略等于(人口平均寿命-退休年龄)X12。
目前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不再统一是120了)
基础退休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