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主义(structuralism),发端于十九世纪的一种方法论,由瑞士语言学家索绪尔(Ferdinand de Saussure,1857—1913)创立,经过维特根斯坦、让·皮亚杰、拉康、克洛德·列维-斯特劳斯、罗兰·巴特、阿尔都塞、科尔伯格、乔姆斯基、福柯和德里达等人的发展与批判,已成为当代世界的重要思潮。
已成为二十世纪下半叶以及二十一世纪最常使用来分析语言、文化与社会的研究方法之一。结构主义可被看作是一种具有许多不同变化的概括研究方法。广泛来说,结构主义企图探索一个文化意义是透过什么样的相互关系(也就是结构)被表达出来。根据结构理论,一个文化意义的产生与再创造是透过作为表意系统(systems of signification)的各种实践、现象与活动,来找出一个文化中意义是如何被制造与再制造的深层结构。
结构主义提出者索绪尔
结构主义方法主要有如下原则:
(一)对整体性的要求;
(二)整体优于部分;
(三)内在性原则,即结构具有封闭性,对结构的解释与历史的东西无关;
(四)用共时态反对历时态,即强调共时态的优越性;
(五)结构通过差异而达到可理解性;
(六)结构分析的基本规则:
1.结构分析应是现实的;
2.结构分析应是简化的;
3.结构分析应是解释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