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是广东省辖地级市,所以深圳属于广东省,不属于哪个市。
深圳最早的前身为广州府宝安县,宝安作为县建制始于公元331年(东晋咸和六年)。
1979年1月,撤销宝安县,设立深圳市。
1979年3月5日,国务院批复同意广东省宝安县改设为深圳市,受广东省和惠阳地区双重领导。
1979年11月,中共广东省委决定将深圳市改为地区一级的省辖市。
1980年8月26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中通过了由国务院提出的《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批准在深圳设置经济特区。
1981年10月,恢复宝安县,辖深圳经济特区外原宝安县区域。
1981年3月,深圳升格为副省级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