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不是因为驾驶人自身过错原因造成的闯红灯,除了通过法制员审核等形式在前期予以纠正外,还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渠道申诉解决。申诉材料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必须写明自己的姓名、单位、身份、详细地址、邮政编码和电话号码。
2、详细陈述事情发生的时间、地点、缘由,车牌、金额,申诉所涉及到的部门、人物、时间、地点、邮政编码、电话号码等有关情况要尽可能规范书写、叙述清楚。
3、要明确提出自己申诉的期望和要求。
4、申诉者还应提供一些有关的单据、复印件或物证照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 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
(一)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二)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三)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按照
有一种闯红灯是可以申诉的,那就是跟车的时候,如果前方是大型车辆,有可能让后方车辆看不到通行的时候是红灯还是绿灯,这种情况下你可以写申请,要求交警部门撤销对你的闯红灯处罚,因为有的时候前方的车辆过于高大,导致后方的小车无法看清红绿灯,等出去后发现是红灯,这个时候已经晚了,这种时候就可以写申诉材料,然后交管部门通过调取摄像头确认是因为前车挡住后车可以撤销闯红灯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