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该从法则的定义说起,乘法是相同数连加的简便算法,除法是乘法的逆运算,除法也可以看作是相同数的连减。就以加法和乘法来说吧:每盒乒乓球6个,王小通买了1盒,张大力买了4盒,他们俩人共买乒乓球多少个?我们可以列出如下的算式: 6+6×4.
二,由于乘法的定义是相同数的连加,如果我们把乘法再返回加法的话,那么上面的式子应改写为: 假如不怕麻烦的话,可以按照6+6+6+6+6来计算,一个一个地加,得出30个乒乓球。
三,总之,运算顺序是由于法则本身的形成及法则之间的关系而规定的,正因为由第一级运算发展到第二级运算,由第二级运算发展到第三级运算,所以运算顺序规定为:先三级,再二级,后一级。
因为这是一个数学四则运算中的规定,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因为在应用题中(也就是实际应用中,同时有乘除和加减时,先算乘除的远比先算加减的多的多,这样可以减少不少加括号的麻烦。
四则运算的性质:
1、几个数的积乘一个数,可以让积里的任意一个因数乘这个数,再和其他数相乘。例如:(25×3 × 9)×4=25×4×3×9=2700。
2、两个数的差与一个数相乘,可以让被减数和减数分别与这个数相乘,再把所得的积相减。例如: (137-125)×8=137×8-125×8=96。
3、若某数除以(或乘)一个数,又乘(或除以)同一个数,则这个数不变。例如:68÷17×17=68(或68×17÷1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