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厂和西厂是中国明朝设立的特权监察机构、特务机关和秘密警察机关。
明成祖于永乐十八年(1420年)设立东缉事厂(简称东厂),由亲信宦官担任首领。地点位于京师(今北京)东安门之北(一说东华门旁)。明中叶后期锦衣卫与东西厂并列,活动加强,常合称为“厂卫”。东厂权力在锦衣卫之上,只对皇帝负责,不经司法机关批准,可随意监督缉拿臣民,从而开明朝宦官干政之端。
明宪宗时为加强特务统治,于成化十三年(1477年)于东厂之外增设西厂,与东厂及锦衣卫合称厂卫,用太监汪直为提督,其权力超过东厂,活动范围自京师遍及各地。后因遭反对,被迫撤销。正德元年短暂复开五年后又被撤销。
西厂的成员和东厂一样都是由锦衣卫中选拔出来,宪宗钦定西厂所领缇骑(即锦衣卫校尉)的人数要比东厂多一倍,又把东厂与锦衣卫的职权包揽起来,它的职权比东厂和锦衣卫更大。而西厂的职务是侦查民臣的言行,并可以对疑犯进行拘留、用刑,西厂又把监狱以及法庭混为一体,而且可随意逮捕朝中大臣,可不向皇帝奏请。西厂作为一个短命的特务机构,前后只有两任提督,分别是汪直和谷大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