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农奴制是在中世纪的欧洲废除的。农奴制是封建社会中封建领主在其领地上建立起来的剥削奴役农奴的经济制度。在这种制度下,封建领主或农奴主占有土地、山林、草原和河流等绝大部分生产资源,并部分占有农奴;农奴从农奴主手中分得一块份地,作为代价他们必须无偿耕种领主土地,服各种劳役,并上缴大部分劳动产品。
农奴制在中世纪的欧洲比较典型,而废除农奴制的时间在不同地区有所不同。例如,俄国在1861年进行了农奴制度改革。而在西欧,农奴制的消亡过程相对较早,随着文艺复兴的兴起,农奴制逐渐走向消亡。
需要注意的是,罗马农奴制和古罗马奴隶制是不同的概念。古罗马奴隶制是指在古罗马时期的奴隶主拥有奴隶的制度,奴隶须为奴隶主干活,无报酬,且无人身自由。古罗马奴隶制在西欧奴隶制终结后开始进入封建社会。
综上所述,中世纪的欧洲废除了罗马农奴制。
公元前326年,古罗马元老院通过了《波特利乌斯法》,标志着令广大平民阶层深恶痛绝的债务奴隶制从此在古罗马境内被废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