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前结婚年龄(闽南70年代结婚平均年龄)

解放前结婚年龄(闽南70年代结婚平均年龄)

首页维修大全综合更新时间:2024-08-06 21:43:09

解放前结婚年龄

民法草案中关于婚姻的规定。1912年,民国临时政府采用了1910颁布的修订版清代旧法典民法部分。1915年司法部附设的法律编查会制定了民法草案。

其第三章明确规定,禁止早婚重婚,允许离婚等改革婚姻陋俗的内容,如男子未满16岁,女子未满15岁禁止成婚的,有配偶的不得重婚,夫妇两相不和谐,而两愿离婚的,得离婚等。然而并未得到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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