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传统将人民分为四个种姓,也就是四个等级:一为婆罗门,即僧侣和教师;二是刹帝利,即武士、军人;三是吠舍,即商人、地主、牧主、放债者;四是农民,叫首陀罗。此外还有不配列入种姓的帕里阿,即贱民。
贱民永远是卑下的,因为各种种姓间有着严格的界限,永远不能改变,一个人一生中只可能由于受惩罚被逐出种姓,成为贱民,而不可能改变为另一种种姓,而这种惩罚可能是与下级种姓的人通婚,或共餐,或亵渎宗教仪式。
贱民自然永远没有抬头的日子,永远只能保持卑贱的身份,如:屠夫、制皮工人、鞋匠因为祖先曾用手触摸了“圣牛皮”,污秽了自己,便永远被严格地与其他人隔离开,生下来就注定只能终生从事祖先传下的“卑贱”工作,永远被看作“不可触摸者”。这些贱民永远没有资格喝泉中的甜水,只配喝污秽的臭水;不能进商店买东西,只能卑躬曲膝站在远处等别人将物品扔到你身上;永远不能进入法庭,永远没有资格入学,甚至贱民的影子投在一件食品上,那件食品便只能扔掉,他们比富人家的猫狗还要卑贱无数倍。
四个
印度传统将人民分为四个等级:一为婆罗门,即僧侣和教师;二是刹帝利,即武士、军人;三是吠舍,即商人、地主、牧主、放债者;四是农民,叫首陀罗。 印度等级制度源于印度教,又称瓦尔纳制度,是在后期吠陀时代形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