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要求和规定,项目经理的安全培训内容和学时如下:
**培训内容:**
1. **建筑法律、法规:** 包括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建筑工程预防坍塌事故若干规定、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安全岗位责任制、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十个不准》等。
2. **建筑施工安全知识:** 包括安全基本常识、安全生产基本要求、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知识百问、施工现场常见工种安全操作常识、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等。
3. **社会公德知识和职业道德知识。**
4. **卫生防疫知识:** 包括卫生规定、疾病防疫知识、防止中毒知识等。
5. **操作技能培训。**
6. **工地工伤救护知识:** 包括高处坠落伤员的急救、中暑急救、触电事故中的伤员急救、坍塌事故中的伤员急救、机械伤害中的伤员急救等。
**学时要求:**
- 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
- 企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除按照建教1991522号文《建设企事业单位关键岗位持证上岗管理规定》的要求,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并持证上岗外,每年还必须接受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 企业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 企业特殊工种(包括电工、焊工、架子工、司炉工、爆破工、机械操作工、起重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人货两用电梯司机等)在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年仍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 企业其他职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 企业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这些学时要求可能会根据不同地区和企业的具体规定有所不同,应参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
培训内容是与项目经理专业相对应的安全知识,培训学时64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