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市属供排水服务区域的居民用户水价同步实行阶梯水价制度:
1、第一阶梯:每户年用水量自来水0-220立方米(含),价格1.92元/立方米,排水价格1.70元/立方米,综合水价3.45元/立方米
2、第二阶梯:每户年用水量220-300立方米(含),自来水价格3.30元/立方米,排水价格1.70元/立方米,综合水价4.83元/立方米
3、第三阶梯:每户年用水量300立方米以上,自来水价格4.30元/立方米,排水价格1.70元/立方米,综合水价5.83元/立方米
上海市居民阶梯水价实施范围
1、阶梯水价实施的范围为市属供排水企业服务区域内的“一户一表”的居民客户;
2、合用表的居民客户暂不执行阶梯式水价,按第一阶梯水费单价结算;
3、执行居民水价的非居民客户(学校、福利院、养老院等),综合水价由现行的每立方米2.80元调整为3.65元。其中,自来水价格2.12元,排水价格为1.70元(排水量按用水量90%计算,排水价格实际为1.5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