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柄锄是中耕农具,全铁曲柄使用起来既坚固又省力。
耒耜 先秦时期的主要农耕工具。耒为木制的双齿掘土工具,起源甚早。《周易·系辞》说神农氏“揉木为耒”,而《世本》则以为黄帝时人■“始作耒”。现在所知,在新石器时代晚期的遗址中,已发现有保留于黄土上的耒痕。甲骨文中耒字作方,刻画出商代木耒的大致形象。双齿之上有一横木,表明使用时以脚踏之,以利于耒齿扎入土中,也即古人所说的“跖耒而耕”。耒在战国文献中也很常见,或和■并提,据《考工记》,耒通高为六尺六寸,合今1.4米左右。耜为木制的铲状耕田工具,西周时为人们普遍使用,《国语·周语》所引《周制》,其中有“民无悬耜”之语。春秋战国时仍继续沿用,《孟子·滕文公》:“农夫岂为出疆舍其耒耜哉”,《吕氏春秋·孟春纪》说每年之春,天子要亲载“耒耜”而来到籍田。《周礼》中还谈到制作木耜的情况,《地官·山虞》:“凡服耜,斩季材,以时入之”,即选择较小的树木以作为耜材之用。《吕氏春秋·任地》:“是以六尺之耜,所以成亩也:其博八寸,所以成甽也。”可见耜之通高和耒相近。“其博八寸”是指其刃口的宽度,而《考工记·匠人》则说“耜广五寸”,则耜刃的宽度似随地而异。战国时耜也称为臿,故《说文》云:“耜,臿也。”当时将臿和耒连在一起,如《韩非子·五蠹》说:“禹之王天下也,身执耒臿以为民先。”由于方言关系,象东齐一带称臿为梩,如《孟子·滕文公》:“盖归反虆梩而掩之。”赵岐注:“虆梩,笼臿之属。” 在铁器出现之后,木耒、木耜也开始套上铁制的刃口。如《管子·海王》说到当时铁官时,以为“耕者必有一耒一耜一铫”,这是这类工具变为铁制的明确证据。在出土的实物中也有这方面的材料,如湖北江陵曾出有战国时的耒。其形制是,从柄到齿皆为木制,柄略向后屈,双齿则略向前弯,齿端套有铁制的刃口。战国时臿的实物未见。长沙马王堆仅墓出土的木臿上面也套有铁刃。战国时的臿与此不会有太大差别。汉代学者以为耒耜为一物。如许慎以为耒为上部,耜为下部,但都属于木制。而郑玄也认为上为耒,下为耜,所不同的是,以为耜为金属刃口的专称。现在根据《管子·海王》等记载来看,战国时耒、耜为两种农具,而且也为出土的实物所证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