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国家认证的3C合格证的电动车;
2、满足天津市质检院在售目录车型型号。
电动车具体要求如下:
1、要像自行车:具有脚踏骑行能力
2、电驱或电助:具有电驱动或/和电助动功能
3、速度要慢:电驱动行驶时,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电助动行驶时,车速不超过25km/h,电动机不得提供动力输出
4、车体要轻:装配完整的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小于或等于55kg
5、电压要低:蓄电池标称电压小于或等于48v
6、功率要小: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小于或等于400w
上牌材料:
1、本市户籍的,携带本人身份证
2、无本市户籍的车主也可持身份证和购车发票办理。
上牌地址:就近选择派出所登记办理。
牌照款式(是否安装“防盗”字样,属群众自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