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意思是使用别人的办法来对待那个人自己。
出处:宋·朱熹《中庸集注》第十三章:“故君子之治人也,即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白话译文:所以君子对人的惩治,就是用那个人的办法,反过来惩治那个人本身。
用法:作谓语、宾语。
例句:他这么坏,我们要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扩展资料:
《中庸》是中国古代关于修身养性的道德哲学论著。它是儒家经典之一。它起源于《礼记》的第三十一章,据说是战国时期子思写的。
它肯定了“中庸”是道德行为的最高标准,视“诚”为世界本体,认为“诚”达到了人生的最高境界,提出了“博学、问、思、识、行”的学习过程和认知方法。
宋代将《礼记》与大学、《论语》、《孟子》合而为一为四书。宋元以后,它成为学校的正式教科书和科举考试的必读书目,对中国古代的教育和社会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程浩的《中永一》、程颐的《中永解一》、朱熹的《中永张政》、李公公的《中永传政》、戴震的《中永附注》、康又维的《中永附注》、马启昌的《中永一释》、胡化辰的《中永说》等等。
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是一个汉语词汇,就是使用别人的办法来对待那个人自己。出自宋。朱熹《中庸集注》第十三章:“故君子之治人也,即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