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于不断变化的需求,提供简单、透明、个性化的保险产品
2、快速、灵活地交付产品
3、提供面向互联生态系统(汽车、家庭和企业)的基于使用的保险
4、提供面向共享经济(拼车和民宿)的保险
5、提供网络的保险(使用外部数据和历史数据,承保网络风险)
首先是模式创新。大致分为五类,包括官方网站模式、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模式、专业中介代理模式、网络兼业代理模式、移动互联网销售模式等。
“官方网站模式”,主要以保险公司自己通过自建官网展现自身品牌、展示保险产品,销售产品,提供在线咨询和服务,有代表性的是一些传统的大型保险公司,像人寿、平安等。
“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模式”,主要是保险公司借助独立于产品交易双方的电子商务网站来销售保险产品,并提供相关服务。像淘宝、苏宁易购、京东等等。
“专业中介代理模式”,保险代理或经济公司建立网络销售平台,代理销售多家保险企业的产品,提供相关的服务。
“网络兼业代理模式”,主要像银行、航空、旅游等非保险企业通过自己的官网代理保险企业销售相关产品、提供服务。所销售的保险产品种类一般供这些代理机构的主业有一定的关联性的。
“移动互联网销售模式”,保险企业通过用户的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等移动终端销售保险产品和提供相关的服务。主要的代表像国华人寿等等。
其次为产品创新。互联网保险的产品形式分为平台保险、场景保险。平台保险指在互联网平台上面销售的保险,包括传统的健康险、车险、意外伤害险,等等。场景保险指在消费者的生活、消费场景中融入保险产品,比较典型的有退货运费险,账户安全险、延保险,等等。“目前来看未来的发展趋势或者说新的业务增长点可能更多的把保险产品融入到各种生活场景中,使得保险和人的生活更紧密的联系在一起。”张晓艳说道。
再次是技术创新。“目前已经有保险公司推出了‘区块链+航空意外险'的保险,是区块链技术应用在传统的航空意外险保单业务中的实践,也是将主流的金融资产放在区块链上进行流通的尝试。利用区块链技术多方数据共享特点,可以对航空意外险从源头追溯到客户流转的全过程,查验卡单真伪,便于后续理赔,这种技术主要是区块链应用,也是一种尝试,建立起保险公司和投保人之间直接和透明的关系,一定程度上面解决保单造假、中介商抬价等问题。”张晓艳介绍。
最后是服务创新。目前已经有互联网保险第三方平台对用户发布“可追溯的星服务”,提供所有在线服务及电话语音记录全公开的升级服务,由用户和行业监管对其销售行为进行回溯。意味着互联网保险的销售将开启消费主权新时代,能够有效减少消费的误导行为,提升整个保险行业的形象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