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等级A是85分以上。
考试成绩用A、B、C、D表示如下:A+ 满分 ;A 85分以上(优秀); A- 85分(良好); B 75以上; B- 75分; C 60分以上(及格); C- 60分 ;D- 55分以上 ;D以下 (不及格)。
2009年海南省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科目设置分为全省统一考试科目和市县(单位)组织考查科目两类。全省统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包括听力测试)、物理、化学、政治、历史、体育8科。考试均采取百分制评卷,以等级和星数呈现成绩;生物和地理采用百分制评卷,以等级呈现成绩;物理和化学实验操作技能考查直接采用等级呈现成绩。中考总成绩等级分和总星数的最高值为82分14星,最低值为1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