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经理应履行下列职责: (1)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规定的职责 (2)主持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并对项目目标进行系统管理 (3)对资源进行动态管理; (4)建立各种专业管理体系,并组织实施; (5)进行授权范围内的利益分配; (6)收集工程资料,准备结算资料,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7)接受审计,处理项目经理部解体的善后工作; (8)协助组织进行项目的检查、鉴定和评奖申报工作。 项目经理应具有下列权限: (1)参与项目招标、投标和合同签订 (2)参与组建项目经理部 (3)主持项目经理部工作; (4)决定授权范围内的项目资金的投入和使用; (5)制定内部计酬办法; (6)参与选择并使用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人; (7)参与选择物资供应单位; (8)在授权范围内协调与项目有关的内、外部关系; (9)法定代表人授予的其他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