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都头是一个军事上的官职,有时也称“头陀”、“护正”。在宋代,都头主要管辖辖区内的一些重要军队或卫所,负责统帅、指挥、监军等职责。都头可以说是一个既有军事又有行政管理职责的官员,在宋代的职官制度中是一个颇具特色的官职。都头的具体职权范围与职级等级有所不同,但都是以军队指挥和辖区治安维护为主要职责。
低级军官。
宋朝都头是低级军官,都头是唐中期诸军统帅之称,后为一部军队为一都的长官之称。唐僖宗时,当权宦官募神策新军五十四都,各都长官称都将,亦称都头。宋各军指挥使下设此官,属低级军官。
南宋之后,都头的军事职能逐渐降低,到了元代,演变成了村以下的一级组织,如孙村一都,刘村二都等等,都有都头,负责都内治安等等。《水浒传》以北宋被背景,按理,北宋的都头该是一个军职,相当于现在的连长。但武松有负责治安的管理,实际上又有元朝都头的缩影。这也反映了《水浒传》撰写的历史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