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拒收特殊儿童。
因为幼儿园是公共教育机构,应该提供平等的教育机会,不应该歧视任何一种儿童。
同时,特殊儿童也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幼儿园应该为他们提供适合的教育环境和帮助。
幼儿园如果拒收特殊儿童,不仅违反了教育的公平原则,也是一种歧视和不尊重特殊儿童的表现。
此外,幼儿园接收特殊儿童可以促进普及教育,也可以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和个人能力。
幼儿园可以通过特殊儿童的教育,不断完善教育方式和教育体系,促进教育的发展和创新。
不可以拒收特殊儿童。
幼儿园应当接收能适应其生活的特殊儿童。因此,残疾儿童能否入学接受普通教育,视具体的残疾情况而定,如“能适应其生活的残疾幼儿”主要是指能够与同龄儿童一起正常生活的残疾幼儿、儿童。
如果达到这项要求,普通幼儿教育机构就应当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