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的“角度”标注命令可以选择圆弧、圆、直线,或者,指定顶点,具体如下:(本例基于AutoCAD 2016版本,其它版本略有出入)
【圆弧】
如图所示,单击“角度”标注命令按钮,提示“选择圆弧”。
移动鼠标单击选取圆弧,提示“指定标注弧线位置”,如图所示,移动鼠标在合适位置单击确定标注弧线位置。
结果如下图所示。
【圆】
启动“角度”标注命令按钮,提示“选择圆”,如图所示,在圆上合适位置单击选取圆对象。
提示“指定角的第二个端点”,如图所示,移动鼠标至合适位置单击指定第二个端点。
提示“指定标注弧线位置”,如图所示,移动鼠标在合适位置单击确定标注弧线位置。
结果如下图所示。
【直线】
启动“角度”标注命令按钮,提示“选择直线”,如图所示,在直线上合适位置单击选取直线对象。
提示“选择第二条直线”,如图所示,移动鼠标至第二条直线上合适位置单击选取第二条直线。
提示“指定标注弧线位置”,如图所示,移动鼠标在合适位置单击确定标注弧线位置。
结果如下图所示。
【指定顶点】
启动“角度”标注命令按钮,提示“指定顶点”,如图所示,直接按Enter键确认,提示“指定角的顶点”,在绘图区域合适位置单击指定顶点。
提示“指定角的第一个端点”,如图所示,移动鼠标至合适位置单击指定第一个端点。
提示“指定角的第二个端点”,如图所示,移动鼠标至合适位置单击指定第二个端点。
提示“指定标注弧线位置”,如图所示,移动鼠标在合适位置单击确定标注弧线位置。
结果如下图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