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茂名市茂南区,自建房需要办理一系列证明和证件。
首先,需要办理土地使用证和城镇建设规划许可证。在申请这些证件时,需要提交农村自建房户的申请,说明申请事由、用地面积和土地类型、家庭状况,并提交本户的户口簿复印件及户主身份证复印件。如果规划内要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外要办理《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
其次,自建房建好之后需要办理房产证。在办理房产证时,需要提交原《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等证明材料。同时,还需要提交农村自建房户他处无宅基地的说明书,并由村主任、驻村干部签字。一户不能多宅,分家无房产的应附分家协议原件。在公路旁建房,必须要路政部门的明确意见。涉及河道的,要有水利部门的明确意见。
最后,还需要注意,宅基地审批通过证明和建房许可证也是必不可少的证明材料。需要申请人带着户口本、身份证、宅基地申请书,到户口所在地村委会申请,填写宅基地审批表;村委会受理后审批,批准后到乡镇建房办公室申报。
以上是茂名市茂南区自建房需要办理的证明和证件,具体要求可能会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在申请前先咨询当地的村委会或相关部门,了解具体的申请流程和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