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炉证属于特种设备操作证需要审证。
1、持证人应当在持证项目的有效期届满3个月前,自行或委托考试机构向发证部门提出复审申请。持证人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复审申请表》;
(二)《作业人员证》(原件);
(三) 持证期间用人单位或者专业培训等机构出具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证明;
(四) 医院出具的本年度的体检报告;
(五 )持证期间用人单位出具的中断所从事持证项目的作业时间未超过1年的证明;
(六) 持证期间用人单位出具的没有违章作业等不良记录证明。
2、复审不合格的应当重新参加考试。逾期未申请复审或考试不合格的,其《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予以注销。跨地区从业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可以向从业所在地的发证部门申请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