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废除了贵族世袭制度,并实行奖励军功;
2、商鞅废除了井田制度,允许百姓们开荒种地;
3、商鞅变法后,秦朝更重视农业发展,抑制工商业发展;
4、商鞅废除了分封制,实行了郡县制;
5、商鞅制造了标准的度量衡器,统一了秦朝各地的度量衡;
6、商鞅废除私斗,即废除奴隶与主人之间的大规模械斗;
7、商鞅变法后,秦朝实施了户口编制与连坐法;
8、商鞅变法后,秦朝实施了“燔诗书而明法令”。
商鞅变法的意义:
1、商鞅变法后,为人们从事经济、文化的交流活动提供了便利。
2、商鞅变法后,有利于秦朝巩固农业基础,发展封建经济。
3、商鞅变法后,破坏了贵族在地方的行使权力,巩固了中央集权的封建统治。
4、商鞅变法后,使国家的机制更加健全,为秦朝统一全国奠定了基础。
5、商鞅变法后,提高了军队的战斗力,并使秦国发展成了战国后期最强大的国家。
商鞅变法的内容和意义
孝公时任用商鞅进行改革。
商鞅(约前390~前338),姓公孙、名鞅,是卫国的没落贵族。少好刑名之学,曾事魏相公孙痤,为中庶子。公孙痤死,他在魏不被重用,因之入秦。在秦以功封于商,所以后人称之为商鞅。
公元前359年和公元前350年,秦孝公先后两次任用商鞅进行变法。两次新法,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内容:
(1)奖励军功,建立军功爵制。废除世卿世禄制,规定宗师贵族凡没有军功的人,不得列入宗室的属籍;一般百姓,立有军功,也可授爵。军功爵公分20级,根据军功的大小,授予不同的爵位。军功爵制的推行,提高了士兵作战的积极性,加强了秦国的军事力量,打击了旧贵族势力,培植了大批军功地主。
(2)废井田、开阡陌。废除井田制度,承认土地私有,允许土地买卖,由国家按土地亩数向土地的所有者征收土地税。
(3)重农抑商,奖励耕织。努力从事耕作、纺织者,给予奖励,从事工商业者或偷懒者,没入官府为奴。
(4)推行县制,行“连坐之法”。将全国划分为三十个县,县设令、丞、由国君直接任免。把农民编入户籍,五家一伍,十家一什,相互监督奖励告密,从而加强了地主阶级的统治。
(5)迁都咸阳。将国都由栎阳(今陕西富平)迁至咸阳,以适应向东发展的需要。
(6)统一度量衡。制造标准的度量衡、要求全国实行。
(7)制定秦律。参照李悝的《法经》和各国法律,制定了秦国的法律,由政府公布,在全国施行。
(8)焚诗书,禁游学,实行愚民政策。
由于商鞅变法顺应了历史发展的潮流,措施正确得当,得到国君秦孝公的支持,因此它成为战国时期最典型、最深刻、最彻底的政治改革。在土地所有制方面基本上废除以井田制为基础的封建领主所有制;政治上,基本上废除了分封制,确立了郡县制,又实行奖励耕战的措施。商鞅变法使封建制在秦国得到了巩固和发展,促进了秦国政治、经济、军事的发展,使秦国成为战国七雄中实力最强的国家,为统一创造了条件。
变法实行的严刑峻法和文化高压政策,对后世有消极影响。商鞅变法还触犯了一些旧贵族的利益。因此,公元前338年秦孝公死后,商鞅被车裂处死。但新法深入人心,不可动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