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均速度是指在某段时间内物体运动的位移与所用时间的比值。它是矢量,有方向性。或者说是表示物体在时间间隔△t内的平均运动快慢程度。
平均速度等于总位移/总时间。即:v平=△s/△t,式中,△s为位移的大小,△t表示通过这段位移时间。
如果是匀变速运动,还有另一种表达式:v平=(v初+v末)÷2。
平均速度的意义:
1)平均速度反映了一段时间内物体运动的平均快慢程度,它与一段位移或一段时间相对应。
2)在变速直线运动中,平均速度的大小与选定的时间或位移有关,不同时间段内或不同位移上的平均速度一般不同,必须指明求出的平均速度是对应哪段时间内或哪段位移的平均速度,不指明对应的过程的平均速度是没有意义的。
3)平均速度是矢量,其方向与一段时间Δt内发生的位移方向相同,与运动方向不一定相同。
4)在匀变速直线运动中,中间位置的瞬时速度大于中间时刻的瞬时速度。
方向保持不变,速度大小也保持不变。 物体通过的路程和通过这段路程所用时间的比,叫做这段路程上的平均速率,在习惯上称平均速度,但与平均速度却有很大的区别。平均速度是物体通过的位移和通过该位移所用时间的比。 平均速率是标量,平均速度是矢量,所以平均速率和平均速度不是同一个物理量,但在单向的匀速直线运动中,平均速率和平均速度的大小是相等的。 平均速率强调平均速度的大小,不强调平均速度的方向。 平均速率=路程/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