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经济核算的实际工作中一般将服务业视同第三产业。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包括除了农业、工业、建筑业(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细分为农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料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等五大实物商品生产部门)之外的所有其它十五个产业部门。即, 1、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3、批发和零售业 4、住宿和餐饮业 5、金融业 6、房地产业 7、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8、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9、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0、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11、教育 12、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13、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4、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15、国际组织。 服务业的经营特点 服务业经济活动最基本的特点是服务产品的生产、交换和消费紧密结合。由此而形成了其经营上的特点:①范围广泛。由于服务业对社会生产、流通、消费所需要的服务产品都应当经营。因此,在经营品种上没有限制。服务业可以在任何地方开展业务,因而也没有地域上的限制。在社会分工中,是经营路子最宽、活动范围最广的行业。②综合服务。消费者的需要具有连带性。如旅店除住宿外,还需要有通讯、交通、饮食、洗衣、理发、购物、医疗等多种服务配合。大型服务企业一般采取综合经营的方式;小型服务企业多采取专业经营的形式,而同一个地区的各专业服务企业必然要相互联系以形成综合服务能力。③业务技术性强。④分散性和地方性较大。服务业多数直接为消费者服务,而消费是分散进行的。因此服务业一般实行分散经营。各地的自然条件和社会条件的不同,经济、文化发展的一定差别,特别使一些为生活服务的行业,地方色彩浓厚,因而服务业又具有较强的地方性。 我国服务业的发展机遇 我国服务业在GDP《国内的生产总值》中的比重占不到40%,而在美国高达80%,印度也高达50%,“真正的机会在服务业,服务业可以创造大量就业机会,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但是很多服务业比如金融服务是垄断的,包括医院、教育等,在目前的经济形势下可以适当放松服务业管制,增加投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