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纵向受力钢筋直径不宜小于12mm;全部纵向钢筋的配筋率不宜大于5%;
2、柱中纵向钢筋的净间距不应小于50mm,且不宜大于300mm;
3、偏心受压柱的截面高度不小于600mm时,在柱的侧面上应设置直径不小于10mm的纵向构造钢筋,并相应设置复合箍筋或拉筋;
4、圆柱中纵向钢筋不宜少于8根,不应少于6根,且宜沿周边均匀布置;
5、在偏心受压柱中,垂直于弯矩作用平面的侧面上的纵向受力钢筋以及轴心受压柱中各边的纵向受力钢筋,其中距不宜大于300mm。
柱中纵向钢筋同一截面搭接接头≤50%,接头错开长度≥500mm且大于等于35d,当钢筋直径≥22时需用机械连接,直径小于22时可以焊接或绑扎搭接。